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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体育信息公开指南

东方体育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东方体育信息公开办法》和《东方体育信息公开实施条例》,特编制《东方体育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东方体育信息
    (一)主动公开东方体育信息的范围
东方体育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东方体育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每年更新一次。
    (二)主动公开东方体育信息的形式
    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有:
    1.网站
    东方体育主页、东方体育信息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是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途径。
    2.其他媒体
    东方体育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校内外媒体以及年鉴、年报、会议纪要、会议简报、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方式,及时公开信息。
    3.重要会议
    东方体育定期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会议上通报东方体育重要改革、发展与决策信息。
    (三)主动公开东方体育信息的时限
    各类东方体育信息产生后,东方体育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东方体育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东方体育信息,可以向东方体育申请获取。东方体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东方体育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东方体育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办公室是东方体育指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时间: 工作日的8:00-11:30,13:30-16:30;联系电话:010-84659015;传真号码:010-84659300;邮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东方体育东方体育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1;电子邮箱地址:zhoul@cwu.edu.cn
    (二)提出申请
向东方体育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需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信息公开网网站下载),提交至信息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或以传真、现场提交等方式将《申请表》交至信息公开办公室。
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自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其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信息公开办公室出示,并当场确认其所提交的《申请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申请获取东方体育信息的法人、其它组织,还应当提供相应有效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东方体育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三)申请处理
东方体育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备案。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如未能前往信息公开办公室当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文件并对其此前提交的《申请表》作出确认,信息公开办公室将视为申请人撤回申请,对申请人之前提交的初步申请备案进行撤销处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东方体育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于其提出信息公开初步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信息公开办公室出示,办公室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该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东方体育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东方体育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投诉。
    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 010-84659417
    电子邮箱:jijianshen@office.cwu.edu.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东方体育纪监审办公室,邮编100101。